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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 7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收购重点

  5月份以来,各地接连推出楼市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等。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深圳、大连等多地相继发布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这会对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也被称作“以购代建”。截至8月,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政府或国企收购存量住宅用作保障房的政策。记者注意到,从各地政策来看,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商品房成为“收储”的主力军。

  比如深圳的收储政策明确,征集时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优先收购65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北海市则要求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大连市也将单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作为收购重点;佛山市则明确要求,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王瑞民:从政府的角度来讲,“以购代建”促进居民住房保障,实际上是一个务实高效举措。

  记者注意到,各地在“收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国企收储未售新房成为重要的一种模式。以大连为例,明确指定“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昆明由市属国企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苏州则明确提出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王瑞民:由国企代政府收购一些存量房作为保障房,首先可以促进开发商资金的回笼,这样它的流动性压力就会显著降低;对于政府来讲,它能够比较低成本、比较快速解决保障性住房房源的问题;存量的房子对于居民来讲,也可以比较快速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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