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产品为睡衣居家服、自动电饭锅、微型计算机、木制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眼镜镜片、混凝土输水管、建筑防水卷材、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等10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287家企业生产的31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3批次,包括睡衣居家服2批次、木制家具6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1批次、眼镜镜片4批次、混凝土输水管7批次、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3批次(详见附件)。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6.7%。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成分含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疏于质量把控,纤维含量标注错误造成该项目不合格。
本次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7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重点对外观和结构、安全试验(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源适应能力、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9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5%。重点对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力学性能(柜类)、力学性能(桌类)、力学性能(椅凳类)、结构安全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木工要求、力学性能(柜类)-推拉构件强度、甲醛释放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人造板部件非交接面未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二是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把关不严导致甲醛释放量超标;三是部分企业为降低单价提升市场竞争力,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5%。重点对燃气系统气密性、燃烧工况(无风状态)、安全装置、热水产率、热效率、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水产率、热效率。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燃气系统和燃烧系统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制造工艺缺陷,造成热效率低,进而影响热产水率;二是质量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本次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重点对电源运行安全性、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定热输出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热输出、燃烧(额定热负荷时CO含量)、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低电阻值)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商洛、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7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8%。重点对镜片顶焦度、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镜片尺寸、基准点厚度、厚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表面耐磨性、阻燃性、抗冲击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镜片顶焦度、镜片尺寸、厚度偏差。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加工工艺水平有限,加工精度有待提高;二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三是商场在商品进店时质量把关不严。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7.5%。重点对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裂缝、露筋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使用的钢筋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二是企业加工工艺水平有限,生产过程中无法控制钢筋骨架向外偏移,钢筋笼位置变化导致保护层厚度不均。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产品。重点对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伸性能、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渗油性、胎基材料、低温弯折性、热老化(低温弯折性)、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尺寸稳定性)、热稳定性、耐碱性(拉伸强度保持率)、耐碱性(拉断伸长率保持率)、撕裂力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5%。重点对密度等级(干密度)、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孔型孔结构及孔洞率(孔洞排列及其结构)、泛霜、石灰爆裂、抗风化性能(抗冻性)、干燥收缩、导热系数、放射性核素限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密度等级(干密度)、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孔型孔结构及孔洞率 (孔洞排列及其结构)、抗风化性能(抗冻性)、放射性核素限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不了解产品标准要求;二是原材料质量有待提高,配合比设计有待优化;三是生产质量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出厂检验;四是生产模具尺寸与标准不符。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