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
通过实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项目,加强畜禽保种场建设,使受保护的畜禽品种(类型)不丢失、主要经济性状不降低;通过开展畜禽资源监测评估、研究、交流和宣传,推进种质评价和科学研究,推动畜禽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畜禽资源保护和利用。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27号、苏农计〔2021〕17 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62号、苏农计〔2021〕38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66号、苏农计〔2021〕44 号)、《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1〕36号、苏财农〔2021〕60号)及《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张农规〔2018〕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张家港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内容及申报主体
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畜禽遗传资源有效保护;畜禽圈舍的改、扩建及养殖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改善保种条件,提高保种能力;开展种质鉴定、性能测定和品种登记,做好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制定完善品种标准和保种方案,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申报主体:
项目建设期限自申报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含项目审计时间),建设时间最早可追溯到2021年7月1日。
万元,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涉及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补助资金不超过该投资的1/2。具体补助金额和比例经项目评审、集体研究后确定。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均可向属地所在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市直企业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
》,申报时须提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以及其他材料(详见附件清单),严禁弄虚作假,夸大投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镇(区、街道)财政部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和投资造价的合理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合作社另须提供章程、成员名单)
5.项目实施地点平面图(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及区位草图,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不得用单个坐标点代表;项目区域原有与申报内容同类或相似类建设内容的,无论是否申报过项目,须在平面图中反映并作标注区分)
6.采购方式情况说明(对于各项建设内容,明确属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自购材料建设等哪一类型,申报单位须对施工方、供货方的选择过程,以及材料、设备采购选型等相关询价比价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签字盖章)
7.项目合同资料(建设内容已经签订合同的,提供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合同方的相关资质证明;建设内容尚未签订合同的,提供拟建内容建设方案和标准、各项内容经询价比价后的单价和总价。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基础建设类工程须明确工程建设面积、具体规格、型号及材料和结构等,设备类须明确技术工艺路线、规格型号和主要性能等)
8.项目实施图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已完工内容提供竣工图)
9.项目实施影像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区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对比图片或影像,要求有参照物,建设中的图片应涵盖全部建设内容)
10.项目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属于先建后补,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的筹措方案并签字盖章。已经预付、结算部分或全部工程款、采购款项的,另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12.对应所报项目类别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符合优先支持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与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其他资料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退还已获补助资金,三年内取消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资格;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